困难与问题
结合上文数据与其他已报道的相关研究信息,不难得出浙江省跨境电商在美国市场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跨境电商行业鱼龙混杂,线上店铺主营服饰与日用百货,商品来源广、更新快,容易在其不熟悉的美国司法领域搁浅;近年来,美国各界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打击力度增大,甚至形成了如美联邦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这样的专门受理涉及中国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的法院;被诉企业往往没有维权思路或途径,大都因缺席判决而败诉。下文从跨境电商自身、美国司法制度、美国贸易保护主义与知识产权服务四个方面继续分析浙江跨境电商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与成因。
1 跨境电商自身问题
一是跨境电商经营者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跨境电商平台准入门槛低、线上店铺运维成本小,吸引了大量小微企业涌入。这些企业往往没有知识产权观念,不了解涉外贸易风险,缺少创新意识,更少有品牌附加值与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部分制造厂商热衷于仿造时下热门的产品,或贸易公司直接上架未经鉴别的高仿产品以“跟风销售”,往往造成侵权。
二是应诉意愿不强。在遭遇侵权诉讼时,多数跨境电商由于应对成本、侥幸心理或不熟悉美国司法环境等因素,没有及时应诉,导致缺席判决而败诉。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判赔金额往往巨大,并且被告跨境电商在案后新注册的海外银行账户和其他美国资产也容易被冻结和执行,以偿還司法判赔。
2 美国司法制度特点
一是美国司法管辖具有进攻性。跨境电子商户有意识地针对美国用户的销售行为大概率满足美国法院实施管辖的条件,使得部分原告可以在判决风格有利于知识产权权利人法院辖区的网上购买疑似侵权商品,从而获得司法判决倾向上的优势。同时,由于浙江省跨境电商在美国属于外国人,其提起的管辖权异议很难成功。
二是美国民事诉讼有关文件须由原告自行负责送达。原告一般选择发送邮件形式的诉讼文书,这种送达方式容易被人忽略,使得被告丧失宝贵的应对时间。
三是美国法院的临时措施和判决执行比较快捷。诉状提交后,无需通知被告,原告即可申请临时禁令,冻结被告线上店铺与相应的海外银行账户。随后,初步禁令与临时禁令无缝衔接,并发出法院传票,通知被告在21天内应诉,否则缺席判决。
四是美国知识产权确权标准与中国不同。除气味可以被注册为美国商标外,某些在中国不被保护的“缺失创造性和显著性的”产品设计还可能因其“独占性的多年使用”被美国的商标法保护。
3 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近年来,美国政府利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的“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等制裁工具频频打压中国企业。
2020年1月15日签订的《中美经贸协议》章第五节对打击跨境电商的侵权和假冒行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20年1月2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策略政策计划办公室发布了针对电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研究报告,从物流与各方主体活动等角度剖析了电商侵权过程,并推荐美国国土安全部(HSI)与移民海关执法(ICE)共同领导的知识产权中心负责推广该研究报告中的10条应对策略。其中,如“使跨境电商平台的外国线上商户缴纳侵权风险担保金”等部分应对策略若真正落实,将加大跨境电商的线上店铺运营成本。
4 知识产权服务相对短缺
相关服务的相对短缺体现在信息渠道不畅通与维权费用高昂两个方面。浙江省内有海外专利纠纷应对经验的本地实体服务机构相对较少,就算是偶有企业维权成功,其维权经验与相关的律师人脉也因渠道不通等问题而难以推广。
在實际的维权情景中,中小微企业一般选择当地服务机构,盲目性大、成功率低。同时,大部分小微企业负担不起诸如聘请美国执业律师费用等应对诉讼必须的各种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