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与建议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新兴的商业模式,早已为国家所重视。2019年1月1日初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国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做出了规范。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GB/T39550-2020对国内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具体标准做出了指引。但是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尚未形成国家层面的法条或标准。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帮助跨境电商规避国际贸易中的侵权雷点,切实帮助跨境电商维护自身海外合法权益,成为对外经贸领域的焦点。现就上文的现状与问题,从风险意识教育、维权资金扶持与防控体系优化等角度提出具有可实践性的具体建议。
1 宣传培训,提高侵权风险意识
跨境电商自身需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风险意识。
一是增强跨境电商创新意识。鼓励跨境电商从仿造产品的“蹭热度”转变为自主研发自主设计的“造热度”,同时加强技术成果保护,引导有条件的制造厂商或贸易公司积极布局海外知识产权战略,争取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二是帮助跨境电商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思路。除了常规的海外知识产权司法环境科普之外,还需帮助一些法律基础薄弱的跨境电商明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一般应对方法。
例如,定期转移海外银行账户资金,预防在遭遇侵权诉讼时被禁令冻结过多资金;在收到诉状时选择“放弃送达”,延长提交答辩状的时限;在与对方当事人接触时,务必通过美国执业律师代理,避免被对方套取不利信息;在难以胜诉时,选择主动和解以减少损失。
2 资金扶持,增强电商维权底气
除了已经在各地施行的海外维权胜诉奖励性政府补贴之外,还要增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纠纷应对援助力度,优化援助扶持政策,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得到帮助或支持。
一是设立维权基金。通过政府监管,社会公益资金积极参与的方式拓宽拓深维权援助资金池,为浙江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降低维权成本。
二是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险制度。通过鼓励涉外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分散单个企业被诉时的资金压力。
当被保险人遇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应由被保险人或受偿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案件相关的诉讼或仲裁费用等法律费用;甚至政府给予投保人一定的补贴,增加企业投保的积极性,为企业消除海外维权的后顾之忧。
3 数字赋能,优化风险防控体系
由于跨境电商纠纷具有立案多、波及广和结案快等特点,笼统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策略似乎力有未逮,需要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
一是预警前置,降低海外侵权风险。依托数字化在线平台,建立先进的海外纠纷信息收集系统,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收集海外纠纷信息,分析纠纷态势,明确近期纠纷活跃原告、涉案产品与技术领域,主动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依据和侵权涉诉的提示。
二是信息联动,接入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通过分享可视化的海外纠纷信息,联动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如联动政府职能部门,为企业出口评议、维权补贴发放、司法纠纷调解等工作提供一定的信息提示;如联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帮助企业自查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如联动电商平台,提供快捷的线上侵权判定服务,为下架侵权商品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构建智库,强化智力支持。通过数字化平台持续征集有海外实务经验的法律、贸易与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建立线上智库交流机制与维权经验共享机制,为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等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拓宽智力支撑面,也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快捷的公益咨询服务。
作为近年来新兴的对外贸易模式,跨境电子商务正蓬勃发展。但在中美经贸摩擦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只有统计分析具体案情,明确涉案跨境电商主体特征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才能有的放矢地推进跨境电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战略。特别是要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打开海外纠纷应对思路;要多途径提供海外维权资金支持,更要利用数字化技术,同电商一道乘上信息时代的快车,全方位提高海外风险的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