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号令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境外投 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简称 9 号令)废止。 企业在 2018 年 3 月 1 日之前实施的、按照当时有效的 9 号令无需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的投资行为,是否需要按 照 11 号令有关规定补办核准、备案、报告等手续?
答:不需要补办。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 年版)》 所称“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具体指哪些境外投资 活动?
答:《目录》所称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主 要是指以下境外投资活动: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维 修、保障等。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 年版)》 所称“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具体指哪些境 外 投 资 活动?
答:《目录》所称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是 指以下境外投资活动:在流经两国或两国以上国境的河 流上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
境内企业以境外发行债券为目的在境 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是否属于境外投资敏感行业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 平台”?
答:境内企业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用于发行 债券进行境外融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这一活动不属于 境外投资的敏感行业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 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境内企业收购境外音乐制作公司或影视 ·12·制作公司,是否属于涉及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
答:境内企业收购境外音乐制作公司或影视制作公 司,不属于敏感行业境外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