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登记表对于自考学历的学生来说格外的重要,因为这张登记表就是自考学生的档案,如果登记表丢失,就相当于没有了自考档案,后期如果考公务员或者是研究生会非常的麻烦。
根据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但可出具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效力与原件相同。以下是相关流程: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体步骤如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你上班没时间办理,可以联系我们跑腿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