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资料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签发报到证除外)。
第二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
第三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申请或其他形式的函件。
第四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转签报到证
四川生源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在川内落实了工作单位,须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二是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户档关系,须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三是根据毕业生本人需要,将档案单独转寄至某单位。
首次签发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学校制定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一份返回学校)。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协议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学校统一提供)。
3、学校打印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原报到证。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改签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补办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补办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补办并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3、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5、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6、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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