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初次会议:这是现场核查的开始,参与人员包括核查组成员、县市局观察员、企业负责人、部门和车间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组长宣布开会、人员介绍、与会人员签到、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笔录签字确认、讲解现场核查的依据、程序、范围,宣布核查计划,以及做出技术和商业保密的承诺等。
2.现场考核:这是整个现场核查的关键阶段,企业负责人需带领核查组参观和考核企业的所有生产环节、场地范围。核查组会观察生产场所、生产车间、设备设施情况,及时提出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3.核查内容:核查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方面。例如,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与现场一致,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布局和各功能区划分、厂房及生产车间相关材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生产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现场一致,其材质、性能是否满足生产需要;核查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是否与现场一致,是否能防止交叉污染;核查试制食品检验项目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等。
完成上述环节后,核查组会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申请人的食品生产条件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相应的核查结论。
请注意,具体的核查环节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产品类型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现场核查前,建议申请人详细了解当地的核查要求和流程,顺利通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