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证怎么办理?
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审批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验资报告部门出具的决算报告或年度审计报告;
(4)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办公设备、机器设备、信息系统等的详细情况。与海外业务规模相匹配;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相关人员职业资格证明等。;
(6)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纪律等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性文字;派遣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专职人员配置总数、岗位职责等内部制度文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文本;
(七)省、自治州、市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1.申请注册为经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提条件:注册资本1万元,必须一次性到位,不在认缴制范围内。
2.准备派遣公司的公司名称(商标10个左右)、经营范围、自然人股东、出资比例。
劳务派遣原材料行政许可申请: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章程及其验资报告部门出具的决算报告或年度审计报告;
4.专属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及办公设备、机器设备、信息系统等的详细情况。与市场发展相匹配;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6.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纪律等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文字;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相关内容。逾期未上报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进行审理;申请材料齐全,适用法律规定的方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审理该行政许可申请。
批准行政机关应当自听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行政单位负责人许可,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是指劳务公司的服务者在劳务公司的活动中所借的钱而获得的报酬。按赚取收入的方式,可分为计时工资和计时工资;按照劳动价值的位置,可以分为创造财富的劳动工资和不创造财富的劳动工资;按照国民收入分配的全过程,可以分为**次工资分配和第二次工资分配。劳务工资取决于劳务公司员工向社会提供劳务的质量和数量,以及社会公众对劳务公司的需求。
劳动者在工作中做什么?
劳动者是建筑业八员之一,是工程和市政围护领域的专业人员,从事劳务管理方案、劳务人员资格审查和学习培训、劳动合同和工资管理、劳动合同争议管理等工作。(1)参与制定劳动管理计划。(2)参与新项目劳务管理组织的建立和劳务公司管理方案的制定。(3)承接注册工程分包队伍证书,办理注册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问题实行考核制度。(4)负责审核劳务人员的真实身份和资格,办理登记备案。(5)参加机构劳务工的学习和培训。(6)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7)承担或监督劳务人员的进场和用工管理。(8)承担劳务后勤管理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业务费用的清算。(9)参与或监督劳动者工资支付,承担工资公示和劳动者台账建设。(10)参与劳动合同纠纷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11)参与协商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和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12)负责编写劳务公司班组和劳务人员的管理文件。(13)负责劳动管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和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