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条件
1. 请您确认已结清2014年12月(含)前的档案托管费用。
2. 如您属于单位集体委档,请单位出具终止委托通知书或者离职证明,将集体委档转为个人委档后方可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 如您的户口挂靠在中心集体户上,请您先将户口及计生关系转出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4. 如您的组织关系在长沙市人才中心中心,请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出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二、 办理材料
1. 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原件。
2. 被调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办理,另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