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瞒着对方投资是否合法
若希望向法庭提出诉讼,以期获得法院允许分配已被隐瞒之财产,请务必遵守相关诉讼时效的严格规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发现此类隐瞒的财产之日起,应当从次日开始计算,在此后的两年时间内进行主张。
当一方故意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该部分财产。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作出相应判决,可能会判定其少分或者不分该部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瞒着对方贷款银行有责任吗
关于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贷款事宜的具体解决方案如下:
必须明确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究竟应被界定为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对于此问题,我们需着重考虑夫妇二人是否存在共同举债的共识,以及他们是否共享了债务带来的权益。若在这两种情况存在的前提下,双方并未达成共同举债的共识,但该债务在实际发生后,夫妻双方均对其收益进行了适当地共享,那么此债务也应该被视为共同债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中的债务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即夫妇双方签订联合条款或其中一人在后续行为中对此进行追认的情形;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满足日常家庭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
当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背负的债务超越了家庭常规生活所需时,这些债务将不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应该由相应的个体来承担。债权人若就一方在婚前所背负的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提出请求权的诉讼,法庭将不会给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所负担的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婚前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负债方以自身名义承担。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担的债务确实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则此类债务将会被归类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