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股东不同意增资扩股怎么办
针对小股东不同意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情况,其处理方法如下:仅需具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大股东们通过该项议案,便可视为有效决定。
在拥有公司超过90%股权的情况下,股东大会有充分权利通过增资决议,除非公司章程规定,增资事宜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全票赞成方可生效。在从事任何投资行为时都应以自愿为前提条件,而不应让大多数股东对少数股东施加强制性的增资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小股东质押股权需要大股东同意吗
关于股权质押事项是否需要在股东大会上经过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其一,若只是股东之间相互进行的股权质押行为,便无需其他股东的同意,只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即可确立。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股权变更登记主要是为了保护广大善意第三方的权益,而股权质押登记本质上属于一种使所约定权利产生实效的程序性条件;其二,当公司为其股东以外的第三者提供担保时,便需经由举行的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正式表决,此项表决结果应当得到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支持;其三,依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当公司向其他公司或个人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决定。在此过程中,若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以及每一项投资或担保的数额有明确限制规责的,则不得超出这些限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