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公司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能否解散
针对股东人数稀少或规模微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来解散董事会,且仅需获得出席该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比例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票便可顺利达成此举。
其他的董事却无权决定解散董事会,因为董事会乃是法定设立的组织机构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股份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1、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所谓“累计债券总额”包括已发行在外的尚未到期的债券与申请发行的债券总和。
3、发行公司债券,公司Zui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这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管理,使公司债券发行服从国家总的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之一。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如果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比国家所发行的债券的利率高,就会影响国家建设资金的筹措。公司债券利率过高,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混乱,必须加以控制。
6、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即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7、公司发行债券还应当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