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用包装的生产许可证办理涉及一系列步骤和条件,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1. 企业资格与条件:
企业应具备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食品接触用包装产品。
企业应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企业需拥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企业应具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企业应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2.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提供环保、卫生证明等文件。
提供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提供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提供当地huanbaobumen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提供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自我声明》。
如果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的种类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需提交安全评价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 申请流程:
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材料将被报至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市局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将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接下来,会进行现场审查、样品检验等步骤。
较后,经过汇总、审定,若符合所有要求,将颁发生产许可证。
请注意,办理食品接触用包装的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建议企业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以按照正确的流程和条件进行申请。同时,企业也应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