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步骤如下: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企业持有的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工艺流程图。
经办人授权证明。
其他证明资料。
申请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依据各地药监局的具体规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