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利用职务为个人谋利怎么办
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滥用职权而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股东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监事会对该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股东也可决定是否由公司代表自身直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在此情形下,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使公司自主采取行动,股东亦可在有充分理由证明其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的前提下,依法以个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gaoji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二、公司法人签字的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这里所提到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是法人组织章程的明确要求,他们有权力代表所在企业行驶相应责任和权力,并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这一切都是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对外活动的代表,其行为表现出职务特性,且被视作企业自身的行为。
对于那些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文件以及加盖了公司印章的文件,它们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