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企业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
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完成首次提款,并在每次提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表)。
若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外债发行,可在有效期届满的20个工作日前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关于延长有效期的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效期可延长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企业在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时,向当地的发展改革部门或外汇管理局详细咨询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自2023年2月10日起,企业中长期外债的备案登记制度由原来的备案登记制转为审核登记制,企业应关注政策变化,确保外债相关业务的合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