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制执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医疗器械主要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
第三类医疗器械由于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因此必须强制执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此外,随着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也被纳入了强制执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范围。例如,在某一阶段,新增的141种二类医疗器械开始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这些医疗器械一共分为十一大类,其中包括医用成像器械、呼吸、麻醉、急救器械以及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等。
请注意,医疗器械分类和管理政策可能随时间和具体法规的变动而有所变化。如需更具体和新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以了解哪些医疗器械需要强制执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