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2. 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3. 生产设备配置图。
4.工商营业执照(如果生产地址文字性变化而地理位置等不变更,需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企业所在地公安或街道办、管委会等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5. 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7. 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需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8.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9. 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10. 施工装修说明。
11. 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该报告应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出具,且应为1年内的报告。
12. 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请注意,这些材料可能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药监部门或相关,以获取较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同时,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免影响办理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