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在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当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被受理后,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相关要求且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审批部门会按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情况,审批部门会及时作出现场核查的决定并组织进行。这通常涉及组建核查组,制作并向申请人送达《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告知现场核查的有关事项。核查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相关材料上报给委派其进行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有几种特定情况也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如申请人初次申请许可、生产场所发生变迁、工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或者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申请人需要申请变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这些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做好接受现场审核的准备,并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申请人也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遵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顺利通过现场审核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法规和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