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器械独立软件的出厂检验,首先需要明确检验的具体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
检验项目:企业应依据强制性标准以及已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制定产品的检验规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证书。成品检验规程的内容原则上应当覆盖已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中需要常规控制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不能覆盖的,应当在成品检验规程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当给出经过确认的替代解决方案。
常规控制:对于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应委托外部机构进行检验。这是因为这些项目属于生产企业的基本质量控制责任,委托检验会降低企业对产品质量的直接控制程度,不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的项目除外,在某些情况下,一些检验项目可能要求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这时可以考虑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对于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的资料清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器械申请核查报告表三份;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图;
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
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仓储设施设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