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7月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第14条: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审理是否的决策,办理的,发送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函申请者并说明原因,一起告之申请者具有依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第15条:针对申报材料不合规、不完美的,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办理之日起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必须更正的相关内容;逾期未告之的,在收到原材料之日起即是审理;第16条: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审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给予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的原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允许或是不同意的确定)办理手续。
给予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网站,必须在向国务院令信息技术产业主管机构或是省部级电信网管理方法组织申办许可证或是申请办理备案手续以前,依照所在地监管管理的原则,向此网站主办方所在城市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类)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获得给予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资格。
互联网药品许可证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公司的章程原件扫描件(盖有工商管理局查看章印)
3.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照正本彩色扫描件
4.企业法人座机电话号码,手机号及其电子邮箱
5.两位之上药物有关专业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彩色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实或是初级专业技术资质证书扫描件;
6.主机托管协议书正本彩色扫描件(协议书内注明主机房详细地址,IP地址等)。
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服务项目许可证书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有与进行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主题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及管理制度
2、有两名之上诊疗相关负责人
3、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为依规设立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机构。
什么公司需要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许可证书
营业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有偿提供国家药品等业务活动。非营利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免费给予公开发布、传递性国家药品等业务活动。
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许可证书标准
1、2名大专及以上药学专业相关负责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扫描文件
2、1名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负责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复印件
3、网址不能出现买卖作用,只有展现药物、医疗机械新闻资讯
留意:从业互联网药品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的中文名字,除与主办方名字同样的之外,不能以“我国”“中华民族”“全国各地”等冠名赞助;除获得药物招标代理公司职业资格证的部门开设的商务网站外,别的给予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的网站名中不可发生“电商”“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