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旅行社应当自获得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度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品质保证金存款,存进质保金,或者向做出许可证的旅游行政管理单位递交取得相应的担保额度不少于相对应质保金金额的银行担保;
2、运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游业务旅游社,理应存进质保金20万余元;
3、旅游社获得经营许可证满2年,但未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遭受行政单位处罚之上处罚,可以申请运营出境旅游业务;运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游社,理应增存质保金120万余元。
申请办理程序流程:
1.申请办理企业向新开设地区,县旅游行政管理单位递交以上相关申请材料。
2.区,县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开展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送给《成都市旅行社申报技术报告书》。
3.区,县旅游行政管理单位在自审理申请办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不是许可证的确定,批准建立该旅游社应出示书面形式审批,由成都市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以许可证的,通知函申请者并说明原因。
4.申请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审批件到隶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营业执照。
5.旅行社应当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行政管理单位存进质保金。运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游业务旅游社,理应存进质保金20万余元。
旅游社许可证根据什么内容?
(1)关于加强全国各地导游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
(2)旅游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3)旅游社质保金赔付暂行规定;
(4)导游人员管理方法实施细则;
(5)旅行社经营职业资格认证管理规范;
(6)《旅游法》;
(7)《旅行社条例》;
(8)《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关键办理条件办理条件(工作人员,详细地址,担保金三个方面)
1.申请人有着产权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赁期不得少于1年营业用房
2.有2部以上平行线固话;有打印机、打印机;具有与旅游行政管理单位及其它旅游经营者连接网络要求的电子计算机
3.有不得少于30万元注册资金
4.很有必要企业管理人员和导游员(必须的企业管理人员”就是指具备旅游社从业经验或是对口专业经历过的经理人员和计调工作人员;“必须的导游员”就是指还有不小于旅游社在职人员数量20%且不得少于3名、与旅游公司签署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拥有导游资格证的导游员)
5.有指定的金融机构存进质保金20万余元或取得相应银行担保的证明材料。
6. 购买保险旅行社责任险证明材料。
旅行社应当自获得旅游社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旅游行政管理单位指定银行办理重点品质保证金存款,存进质保金,或者向旅游行政管理单位递交担保额度不少于相对应质保金金额的银行担保。运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游业务旅游社,理应存进质保金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