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从事湖南省商业的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经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大学同意,湘潭县计划在2022年向公众招聘5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开放、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1个职位,计划招聘54人。具体要求见《湘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三、 招聘条件
(一) 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或技能条件。
5.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
6.大学毕业生招聘职位,大学毕业生是指20202021年和2022年未在单位实施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人员的学术资格必须得到国家承认,出国留学的人必须拥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大学和学历认证的学历认证书学生,这两所大学被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
相等的申请大学毕业生职位的考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该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8.对于需要教学经验的职位,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教学经验才能报考。计算工作经验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方面的经验不能视为教学经验。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人员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仍受到党纪、政务(政治纪律)影响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和审查的人员。
3.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人员尚未得出结论。
4.在单位公开招聘中,由于违反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盗”的规定,所有级别和职业类型的公开招聘都被记录在职业生涯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人员诚信档案中,记录期未到期。
5.教师目前在该县工作。
法律和政策禁止在人员为单位工作的其他案例中雇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