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办理艺术品经营备案的申请材料
设立本地艺术品经营备案位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
1、当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交的申请文件;
2、申请人法人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法人证书);
3、《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申请表》;
4、申请单位章程复印件(已设立企业加盖工商查询章,其他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公示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身份证、简历、出版专业及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一年度培训证书复印件(不少于8人,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4人;其中8人,不低于中级以上)3人以下,其中出版专业不少于2人);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具体来说,影响如下:
1. 市场黑名单 逾期提交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三年未报送年报的,将被直接“列入”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届时对企业进行限制。对经营不正常的单位,限制或者取缔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等。
2、信用受损、失信行为,对列入“异常名单”和“黑名单”的企业,将附加“终身”。当他们想做自己的品牌或产品时,他们的信誉受到质疑,而当他们与他人合作时,他们往往处于竞争劣势。 识别商标也存在障碍。 3.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纳入信用监管系统;与资格有关的事项将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办理。担任其他商业实体的董事、监事,以及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