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在山西省申请 ICP 许可证的详细步骤和相关要求:
申请条件
企业要求:经营者必须是依法在山西省内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低限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且可以认缴无需实缴.
人员要求:有与从事互联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至少 3 名员工,并需提供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shebao证明.
信誉要求: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场地与设施要求: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网站要求:网站已完成 ICP 备案,且网站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违法、违规、低俗、虚假等不良信息.
申请材料
基础证件材料: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股东相关材料 :
申请者追溯到任何一级股东均无外资时,需下载模板并上传《股东追溯不涉及外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签署日期)原件扫描件。
公司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需上传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境内非上市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境内上市公司,需提供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新一期披露的股东截图。
事业法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社会团体法人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
其他人员材料: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以及 3 名人员近三个月的shebao缴费证明.
业务相关材料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公司及人员情况表。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包括防护措施、数据备份措施等。
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表格,详细描述申请人从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服务器托管协议、网站备案截图、网站首页截图等。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
申请流程
在线注册与填报:企业需要在 “电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 注册账号,选择 “省内申请”,再选择申请的项目“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在线填报申请资料.
提交申请:将上述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上传,并提交到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材料审核: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5日内,对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需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现场考察:审核通过后,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等.
审查决定: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颁发许可证:予以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通知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送,通信管理局会按照申请企业注册地址或邮寄地址邮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