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有些单位会要求入职员工将档案调入单位或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机构,那么在后期从单位离职后,这些档案该如何处理呢?
从单位离职后,离职员工应该及时将档案办理转出手续,将档案从单位托管的地方调转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新工作单位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机构,通常由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提交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调转手续。按照离职后去向不同,大致可以分为4种调转方式:
(1)新工作单位且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往新工作单位保管。
(2)新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往工作单位委托存档的档案管理单位(机构)保管。
(3)个人灵活就业或单位不负责保管人事档案的(含与企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委托保管档案。
(4)或者通过帮帮团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对于后期很少涉及档案相关材料的,可转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委托保管。
档案务必托管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切勿私自保管,避免后期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