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庞大且不断更新,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欧盟医疗器械法规:
一、医疗器械法规(MDR)
基本概况
法规编号:2017/745号法规(业内简称为MDR法规)。
生效日期:MDR法规在2017年4月5日由欧盟议会和理事会签发,并在签发后第20天生效(即2017年4月25日)。MDR法规第113条第2节明确了法规启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意即设置了约3年的过渡期。但由于COVID-19疫情的影响,MDR法规的实施被推迟至2021年5月26日。
主要内容
MDR法规共10章123条,包括17个附录,涵盖了医疗器械的定义、分类、市场准入、临床评估、上市后监管等多个方面。
法规根据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和其固有风险,将医疗器械划分为四个类别(I、IIa、IIb、III),并规定了相应的符合性评估流程。
关键要求
医疗器械制造商需要提交技术文件及QMS文件(包括产品风险分析资料、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等)进行审核,以获取CEMDR认证。
欧盟设立了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用于监管和追踪医疗器械。
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
基本概况
法规目的:确保体外诊断医疗器械(IVDs)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生效日期:自2022年5月26日起,IVDR法规正式执行。
过渡期安排
Class D(高个人和公共健康风险设备):202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
Class C(高个人和/或中等公共健康风险设备):2028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
Class B(低风险设备)和Class A(无菌设备):2029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
为确保制造商有足够的时间适应新法规,IVDR设立了过渡期,并分阶段结束。具体为:
关键要求
制造商需要按照IVDR法规的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估,并提交相应的技术文件。
法规还规定了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性能研究、安全性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三、其他相关法规及指南
制造商语言要求
欧盟发布了《医疗器械制造商语言要求概述》,MDR与IVDR法规包含不同的法律规定,以允许成员国决定对制造商器械伴随信息的语言要求。
医疗器械协调小组(MDCG)指南
MDCG隶属于欧盟卫生与食品总司,负责确保MDR法规和IVDR法规的实施,并发布了一系列指南文件来指导制造商和公告机构遵从相关法规。
例如,MDCG发布了指南2024-4《2017/746法规下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性能研究安全性报告》,了相关报告的方法和要求。
公告机构
公告机构由欧盟各成员国依照医疗器械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其资质、认证能力和认证范围进行审核。制造商需要向公告机构提交符合性评估申请,并获取相应的认证证书。
欧盟不断增加MDR和IVDR公告机构的数量,以应对日益增长的认证需求。
欧盟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包括MDR法规、IVDR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及指南。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欧盟医疗器械监管的基石,确保了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造商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动态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