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沙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相关政策
解读长沙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相关政策
解读长沙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相关政策
下列是长沙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相关政策:
一、备案主管部门:
一般需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相关手续,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的外汇登记程序(37号文登记)。2015 年 6 月 1 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其中:
二、备案流程:
报送项目信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汇出(向发改部门、外汇部门);
签署法律文件(如框架协议、增资协议、收购协议、投资协议等,在交易方之间进行);
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商务部门核准(敏感类)或备案(非敏感类,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
外管部门进行 ODI 外汇登记/37 号文登记(地方外管局)。
三、备案材料(各类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境外投资的基本事由;
境外投资的主体信息,如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证件等文件的复印件、公章;
境外企业中英文名称、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信息;
投资规模,包含投资总额、中方投资额、外方投资额;
中方投资的构成;
投资项目情况分析,包括经营内容、规模、产品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等。如属于并购类投资,需包括并购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财务状况以及具体收购方案等;
项目意义,如带动出口、获取技术、获取或建立营销网络、创造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情况;
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或计划书(并购类投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