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增资验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股东会(董事会)增资决议;
9、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0、现金交款单(或进账单)复印件;
11、银行对账单(开户银行提供并由开户银行寄事务所);
12、银行询证函填写后交开户银行盖章并由开户银行寄事务所;
13、增资前一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盖章。
14、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