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C法案(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Act)豁免设备主要指的是在《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下,被免除特定监管要求的医疗器械。这些豁免设备通常基于其风险等级、历史使用记录、技术特性等因素进行分类。以下是根据参考文章中的信息,对FD&C法案豁免设备类型的分点表示和归纳:
I类和II类设备的豁免:
根据FD&C法案的第513条规定,FDA将所有医疗器械归类为三个监管部分之一,即I类、II类或III类。
某些I类和II类设备不受上市前通知(510(k))要求以及医疗设备良好生产规范(GMP)的约束。这些设备通常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或者属于低风险类别。
豁免的I类或II类设备仍必须符合其他要求(称为法规控制),除非该设备明确免除该设备类型的法规中指明的那些要求。
特定产品编码的豁免:
在参考文章2中提到了2020年FDA对I类和II类设备豁免情形的变更。例如,FDA确定没有必要把某些特定法规(如21 CFR872.4565, 21 CFR 878.4014, 21 CFR880.6320等)管辖的器械纳入豁免情形,因为这些法规中的某些产品编码已经属于豁免上市前通知的器械。
对于II类设备,如21 CFR876.5820法规管辖的器械,其中的产品编号FKI已经豁免了上市前通知要求,并属于I类设备。
豁免限制:
FDA根据FD&C法案的规定,将某些I类和II类器械从上市前通知要求中免除,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器械不受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要求的约束。除非明确规定了此类免责条件,否则豁免的设备仍需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其他豁免情况:
除了上述基于分类和产品编码的豁免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特定情况下的豁免,如临床试验用器械的豁免(IDE)等。这些豁免通常基于设备的用途、风险等级、历史使用记录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决定。
来说,FD&C法案豁免设备主要包括部分I类和II类设备,这些设备基于其风险等级、历史使用记录、技术特性等因素被免除特定的监管要求。豁免并不意味着设备完全不受监管,而是需要在满足其他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生产和销售。具体豁免情形可能根据法规的更新和修订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