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应在企业准备好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向受理部门提交。这个过程包括受理部门审查企业申请材料,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2][4]^。
具体的办理时间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材料后,受理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
2.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必备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3. 核查组对现场核查合格企业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在15日内完成发证检验(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 对核查组的审查报告进行审查,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5. 审定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决定。
6.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2][4]^。
请注意,整个流程可能需要50个工作日内完成^[4]^,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1]^。在提交申请前,已经准备好了齐全的材料和符合要求的场地条件,这将有助于加快审批速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