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等同个人独资企业吗1

2025-05-28 08:00 58.20.93.170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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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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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岳麓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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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注册公司,长沙营业执照代办,长沙公司工商变更,长沙代理记账,长沙地址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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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一、一人有限公司等同个人独资企业吗

1、一人有限公司不等同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财产权的,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一人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增加股东

可以增加股东的,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后,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变更后债务的承担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