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对法人有什么限制吗

2025-05-27 08:00 58.20.93.170 1次
发布企业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岳麓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4MABRYY6Y66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长沙注册公司,长沙营业执照代办,长沙公司工商变更,长沙代理记账,长沙地址挂靠
所在地
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湖路39号央谷金苑1515、1517号
创业服务热线
16680100121
法定代表人
徐雄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6680100121

产品详细介绍

公司分立对法人有以下限制:

1、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分立后的公司法人应当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法人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关于公司分立对法人有什么限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分立对法人有什么限制吗

1、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2、分立后的公司法人应当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法人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4、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合并、分立是怎么回事,法人合并、分立后的权利义务有何变化

法人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的法人,或者一个或多个法人并到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或者将某个法人分成若干部分,并入其他的企业法人。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将现有的一个或几个法人分出一个部分组成新的法人。在第一种情况下,被分立法人的主体资格消灭,产生出几个新的法人。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