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聚乙烯食品接触用材料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硬件设施:
- 拥有符合相关标准的厂房、设施和环境,如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卫生,排水通畅。
- 厂区内无积尘垢,下水管道畅通,食品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 具有与聚乙烯食品接触用材料生产相适应的技术设备,能够满足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特殊要求。
2. 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原料进货查验登记、生产和检验过程控制记录等,并这些记录真实有效。
- 具备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运行。
3. 技术人员:
- 拥有足够的技术人员或委托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支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4. 产品安全与质量:
- 产品质量应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产品安全无害。
- 申请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其它不符合当地规定的情况。
5. 符合政策与法规: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6. 其他要求:
- 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或满足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提交申请、资料审查、现场审核、发证等环节。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较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