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新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疆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
区外进疆备案
1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资质原件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6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7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8人员
1进疆负责人
2进疆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