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区别00

2025-05-27 08:00 58.20.93.70 1次
发布企业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岳麓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4MABRYY6Y66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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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沙注册公司,长沙营业执照代办,长沙公司工商变更,长沙代理记账,长沙地址挂靠
所在地
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湖路39号央谷金苑1515、1517号
创业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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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徐雄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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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Zui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任何强制性规定。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