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D诊断试剂广告与宣传法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确保所宣传的信息与产品实际性能和用途相符,避免误导消费者。
其次,广告内容应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任何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宣传,都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范围。
此外,对于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必须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如果产品注册证书中有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广告中也必须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使用的限制和注意事项。
再者,医疗器械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这是广告合法性的重要标识。同时,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获取关键信息。在视频广告中,这些信息应持续显示,避免消费者错过。
对于只宣传产品名称(含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医疗器械广告,虽然不再对其内容进行审查,但仍需遵守上述真实性、合法性等基本要求。此外,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有效率或者治愈率,也不得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
总的来说,IVD诊断试剂的广告与宣传受到严格的法规限制,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并符合产品实际性能和用途。广告主和宣传者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规,确保广告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