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住所的法律要求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住所的三大法律要求。
1.公司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住所是法律文书送达的地点,无论是直接送达还是邮寄送达,都以公司住所为准。
3.公司住所是债务履行的场所,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公司住所还涉及到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定位,以及住所变更的法律程序。
二、注册资本的规定
新公司法对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有具体要求。
1.普通有限责任公司Zui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万元,且必须一次性缴足。
3.股份有限公司Zui低注册资本额为500万元。
4.特定类型的公司如国际货运代理、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房地产开发等,注册资本的Zui低限额也有明确规定。
5.新公司法取消了按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注册资本额的旧规定,降低了注册资本门槛,并允许分期缴纳,提高了公司注册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