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更新:2024-05-10 08:00 发布者IP:119.39.76.77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2
主体名称: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岳麓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4MABRYY6Y66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长沙注册公司,长沙营业执照代办,长沙公司工商变更,长沙代理记账,长沙地址挂靠
所在地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长海中心B3栋808
创业服务热线
15608478829
法定代表人
徐雄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15608478829

产品详细介绍

一、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

1、优先股的股东有下列优先权利:优先分配利润的权利;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在股东转让股权时,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优先权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股的发行与交易

优先股发行人的资格和条件:资格。公开发行优先 股的发行人限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限于上市公司(含境内注册境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条件。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两个50%,即不超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的50%,筹集的资金不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国内公司注册
优先股的股东有哪些优先权利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3日
法定代表人徐雄午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专利,资质许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财务咨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税务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版权代理;商务秘书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专利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简介征途财税:我们是一家具有活力的财税公司,服务团队以80/90后为主,以深圳为中心,在广州、湖南等地设立有子公司、分公司合计16家分子公司,服务总人数超过150人,长期合作客户超过8000家,服务客户次数超过60000次。从工商税务角度,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从初期的基础注册、刻章、开户、财务外包,到中期的知识产权、工商变更、商标专利,到后期的注销转让等,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三地服务人员,六个销售团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