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破产后,普通合伙人怎么办

2025-05-27 08:00 58.20.98.70 1次
发布企业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征途财税服务(长沙)有限公司岳麓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4MABRYY6Y66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长沙注册公司,长沙营业执照代办,长沙公司工商变更,长沙代理记账,长沙地址挂靠
所在地
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湖路39号央谷金苑1515、1517号
创业服务热线
16680100121
法定代表人
徐雄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6680100121

产品详细介绍

有限合伙企业破产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