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死亡如何变更股权
股东死亡后,其股权会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转移到继承人。继承人成为新的股东后,需要进行股权变更的手续。以下是具体的步骤:
1、继承权的确认:需要确认继承权。这通常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或者公证处的确认。如果存在遗嘱,应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继承人需要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股权转让申请。
2、股东会决议:新的股东需要在股东会上被确认。公司应召开股东会,对新股东的接纳进行投票。股东会决议通常需要经过大多数股东的同意。
3、股权变更登记: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需要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供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果有合法继承人继承)。需要提交的文件通常包括股东会决议、新股东的身份证明、继承权的证明等。
4、修改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中列有股东的名字,那么可能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将新股东的名字加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六条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二、股东羁押如何转让股权
如果股东不幸获罪入狱,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目前主要是通过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股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影响其股东身份,看他涉嫌的犯罪对财产转移有没有限制,比如贪污、挪用公款这样的犯罪行为会限制财产转移。如果该股东已经被羁押,不想通过律师,也可以办理委托公证,进行委托或转让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
三、股东权利和股东权益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