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档案在手里,拿到人才去存放,却被拒收了,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情?人才中心拒收个人的档案,这种做法合规吗?那个人的档案有该怎么才能存放到人才呢?
1、人才中心为什么不接收你的档案?
人才中心拒收你自持的档案,是合规的。个人档案一旦到了个人手里,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就无法保证其档案的准确性、真实性,人才市场是会拒收的。
很多人说有规定人才中心必须无条件接收档案,这种说法是理解有误的。完整的描述是——“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人才中心只接收合规调档流程过来的档案。在接收档案的时候还会检查档案外观是否保持完好,确保到档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不管是档案法还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通知,还是近期出台的退役军人档案管理通知,都强调了“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2、自持时间比较久的档案怎么存进去?
毕业好几年了,档案还在自己手里,那么可以拿回学校,通过学校寄送到单位,这种公对公方式进行档案调动。如果离校时间太久,学校也是无法帮助其解决的,因为公对公是要有档案进出记录的。这时候可以找第三方人事机构帮助你进行存放档案,签订好人事委托代理协议后,有关档案存放的事宜就可以由委托方执行了。
3、后期注意正常规范的档案调动流程
根据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在调档过程中,要通过公对公(也就是不要通过私对公)的方式进行档案调动。
档案不要慌,请找毕业帮。
备注: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