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己的学籍档案,自己拿着去存好像很有道理。其实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档案法规定的。
当然在我们的周围,我们也会发现有些人自持档案进行存放的现象。这其中就有合规和不合规的情况。
那么个人档案自己去存可以吗?
1、常规情况下,个人不能自持自己的档案,也就不会出现自己存档案的情况
根据档案法中的规定,是不允许个人私自持有自己的档案材料的。因为个人档案材料不以个人主观意识为主体,是以个人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参加考评、或者他人评论的材料为主。以及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材料。具有一定时效性,公正性、客观性。而个人看到自己的档案材料中有对自己的不利的言语和评分难免担心是否会影响自己后期的入职、评职称等情况。也就容易出现私自涂改调换自己档案的事情发生,从而让自己的档案材料失去公信力。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档案法规定了,个人不能支持自己档案的条款。
2、一定条件下,个人可以自持档案进行存放
为了确保档案材料在转递过程中不被拆开。每个单位在进行档案转递的时候,都要在发出前进行封口、贴封口条、盖上印章这几个步骤。就是通过这种尽量完善的措施,确保档案到达接收地后,接收地可以通过封印条的状态来判断档案材料是否在中途被打开了。
在档案转递过程中,难免遇到时间紧急,通过投递来不及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在寄出方和接收方都应允的条件下,可以采取委托人携带或者档案持有者本人进行携带调转。对于这种情况,都是有严格的调档时间限制,在接收档案的时候,也会经过外包装和内部材料审核之后,确认无误才能接收。
以上说明大家可以看出,正常条件细啊,个人不能持有自己的个人档案,也就不能去存放自己的档案。
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发放机构许可,接收方也能接收的情况下个人是可以自持档案进行存档的。这是少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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