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局收什么税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二、个体工商户该不该建账
由于个体户特殊性,大部分其实并没有账务的,这里所谓建账就是按照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会计核算,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
其实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达到一定销售额等条件是应该按规定建账的。
随着国家对个体户管控力度加大,达到建账条件的个体也要注意,以前对此要求不严,后面可能会越来越严格,规模上去了,到时候税务局要求你建账,你也得有这个心理准备。
三、营业执照加股东要交什么税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