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处理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申请人拥有所有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租赁,租赁期限在1年以上的营业用房的营业用房必须满足申请人业务的经营需求,具体面积无限)
2、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直线固定的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旅行经营者的网络条件的计算机)
3、需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资格的旅行员、10万人以上的旅行资格
6、旅行社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开设专业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
办理旅游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
1、固定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和房地产证明复印件
2、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
3、公司制定的信息(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各项公司信息)。
旅行社资格处理程序
1、提交申请资料
2、市旅行局现场检查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
3、旅行社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市旅行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业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行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
(长沙征途财税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