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以下内容公示:
一、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铜陵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
三、发生条件
零售许可证持证人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经营,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委托代理申请的,同时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1、申请
申请人向XXXXX市政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提交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的有关材料。
2、受理
受理机关(政务中心烟草局窗口)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负责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
对申请的实质性条件的审查,办证人员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专卖管理部门,专卖管理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上报专卖科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4、审批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
5、发证
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送达延续后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办理时限
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延续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公示所述时间指法定工作日)
依法作出不予延续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