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之后很多人为了考研或者考公务员,对于档案的处理都会比较重视,一般会选择把个人档案留在学校,很多学校并不远保留毕业生档案关系,那么毕业生可以申请档案留校吗?具体要怎么做呢?
对于在离校前还未签署三方或落实工作的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户档保留。
1.对于已经确定接收单位、相关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暂时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应提供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中要包含“单位同意接收,但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的内容。
2.公务员考录或各类选调生考核程序仍未完结,可先提交个人申请,写明报考的单位名称,已进入到什么环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笔试面试通知、公示证明、报考通过审核证明),由学院(系)审批,再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
3.博士生联系博士后流动站,近期不能办结手续的,可先提交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系)审批,再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