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的许可证。那么,长沙经营什么业务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呢?下面是一些需要该许可证的业务: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是指利用广播电视技术手段制作并供广播电视播出的各种节目,包括新闻、综艺、娱乐、文化、教育等各种类型的节目。在长沙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二、广播电视节目经营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是指在广播电视播出中对广告、赞助、电视购物等进行经营的活动。在长沙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三、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是指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提供网络技术支持的建设活动。在长沙市,从事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是指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提供技术、人员等服务的活动。在长沙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五、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查
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查是指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查、审核、监督等活动。在长沙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业务仅是部分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业务,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来确定。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按要求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