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审批具体内容
(一)实行广播电视台行政规章、规章和质监总局相关规定的现象;
(二)电视节目制作、代理商、买卖、出入口等制做经营效益状况;
(三)国有制广播电视节目制做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广电网发〔2019〕107号)的现象。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审批的其他情形。
申请办理所需要的原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2、公司法人、关键管理者(不得少于三名)的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扫描件,关键管理者还需提交广播电视台及本专业的资质证书原材料(如国家认可省部级或市级以上的学历证书、培训证或工作牌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章程影印件(含公司股东名册、占股比例,并且在报表上注明公司印章,如公司股东含有公司法人机构,则需要给予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的股东构成、占股比例状况并盖原公司印章,逐级追溯到,直到*后投资人。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标明国藉,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5、公司注册地址证实影印件(包含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
审核组织:在北京的中央单位以及直属单位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核;其他机构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城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逐步审批后,报省部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申请资格
1、纯内资
2、影视剧有关文凭工作人员
3、工商营业执照有影视剧相关范围。
倘若一些无线数字电视被国家广电总局发现的问题并遭到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日报》的训斥斥责或是被国家广电总局以其他方法斥责的综艺,依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广发行[2009]30号)中有关条款给与相对性处理。
此外全被要求质监总局整治、警告、禁播克服的综艺节目,一律不能一片、剪辑、花絮等各种方法再播、回播或突破上篮开播,包括不能依据各式各样方法转移到大数据技术网络媒体上开播。针对一些遭到国家广电总局训斥斥责的电视综艺节目很有可能遭到相关惩罚处理,此外被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整治或是不可以在散布的综艺,不能剪辑和花絮的形式进行回播和突破上篮开播。
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申请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的地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没有在境内设立外资企业或中外合作、合作公司),有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法规的机构性质、组织架构和规章;
2.有融入经营范围所需要的广播电视台及对口专业工作人员、资金投入办公场所;
3.在注册之日前三年,其法人代表无违规违纪纪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身份证件及个人简历(不得为外籍人或港台人员)。
3、公司营业执照。
4、股份组成信息内容(不可带有外资企业成份)。
5、公司章程。
6、给予3名广播电视台对口专业人员简历与专业证实。
7、有没有外资投资证实。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书及红本租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