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房检测鉴定一般规定
基础应包括下列内容:
独立基础以一个基础为一个构件;
柱下条形基础以一个柱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
墙下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
带壁柱墙下条形基础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单桩以一根为一个构件;
群桩以一个承台及其所含的基桩为一个构件;
筏形基础和箱形基础以一个计算单元为一个构件。
墙体应包括下列内容:
砌筑的横墙以一层高、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
砌筑的纵墙(不带壁柱)以一层高、一自然间的一轴线为一个构件;
带壁柱的墙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剪力墙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柱应包括下列内容:
整截面柱以一层、一根为一个构件;
组合柱以层、整根(即含所有柱肢和缀板)为一个构件。
板应包括下列内容:
现浇板按计算单元的划分确定;
预制板以梁、墙、屋架等主要构件围合的一个区域为一个构件;
木楼板以一开间为一个构件。
其他部分内容:
梁式构件应以一跨、一根为一个构件;若为连续梁时,可取一整根为一个构件。
杆(包括支撑)应以仅承受拉力或压力的一根杆为一个构件。
桁架、拱架应以一榀为一个构件。
网架、折板和壳应以一个计算单元为一个构件。
柔性构件应以两个节点间仅承受拉力的一根连续的索、杆等为一个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