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
申请材料目录
一、办理ICP证的要求
(2)注册资本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各级股东不得有外资;
二、办理ICP证准备的材料(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电子版)
1、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扫件(经营范围中含有:经营电信业务或增值电信业务)
2、 法人、股东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
3、公司为员工所上的三个人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4、社保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5、域名证书原件彩扫件(需找域名商提供)
6、公司联系人、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电话邮箱